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 4 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本次拟报批的《邹平县宏鑫橡胶厂年产12000吨再生胶产品提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见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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