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口腔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贵公司参加,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按一个包对******学院口腔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有关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付款方式:本项目为预采购,合同签订且项目验收合格,1年后资金到位支付合同总额货款。
3.供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供货安装且调试完毕。
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5.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响应时间: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2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提供初步解决方案,24小时内上门,48小时解决问题。
三、有关说明:
1.******学院口腔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全部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要求达到相关规范需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所有采购内容必须包含。
2.总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建设期内的软件开发设计费、设备、运营维护费、外部协调配合、技术服务、资料、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设备费、人工费、材料费、备品备件费、维护维修费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及软件相关的设计、开发、测试、平台构建及部署、安装到指定现场、软/硬件联机调试、相关系统的衔接、功能验证、验收、系统上线、质保期内现场(各项目实施地点)及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培训、质保期内的系统维护服务、软件升级服务、售后服务内所需的全部费用等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报价,且包内所有采购内容必须报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3.本磋商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最基本的要求,供应商在进行设计、制造、供货及安装调试时,除须满足本磋商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国家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
4.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进行供货安装及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5.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采购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按成交单价相应调整总价。
6.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供应商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7.本项目为政府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贰佰陆拾伍万零贰佰元 (¥******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10.供应商凡对本次磋商提出的询问,均以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答复为准。
1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1.1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
11.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开启日期。
11.3磋商开启后,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将通过上述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当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采购人审核、签署并备案。
12. 本项目为预采购,可能会因意外情况终止。
13.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或扫描下图二维码了解相关政策。
四、采购议程安排: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均可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免费获得采购文件,参与磋商。
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并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CA数字证书网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文件格式为.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磋商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技术支持电话:******(CA),******(技术支持),QQ群:******21。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4: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关闭响应文件上传入口。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5、磋商时间:2024年8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
根据烟财采【2021】8号文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需要供应商通过线上观看采购项目开标现场视频(会议期间,请各供应商保持在线登陆状态,并设专职人员在线等候,进行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询标等操作),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磋商会议现场进行实时直播,无需到现场参加会议。
各供应商提前下载好“腾讯会议”工具,检测电脑运行环境。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注意事项:
直播使用工具:腾讯会议
报价会议ID: 486 334 183
请各供应商将备注改成各自单位全称(若未修改名称,公布供应商名单后,不是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将被移除会议,若因未修改名称而被移出会议无法观看现场会议直播的,后果自行负责)。
五、电子标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地址:******/xzzxwd/165744.jhtml******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
2、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宋工,咨询QQ号:******86;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0使用咨询群:******21】
3、供应商注册: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提前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
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4、下载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的电子磋商文件(文件格式.YTZF),逾期将无法下载。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页面及网站更正信息。
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须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软件》)。
6、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7、为保证开、评标效果,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开、评标期间,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并设专职人员在线等候,进行在线解密响应文件、在线澄清答疑、在线询标等操作。
9、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用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签到并解密响应文件。公布供应商名单后通过CA数字证书解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解密需要使用响应文件上传时使用的数字证书,因申请人操作问题、设备问题、网络问题等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均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资格,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参与网上开标过程中用于响应文件解密的数字证书必须与制作上传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保持一致,数字证书更新或者补办后,需要重新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服务器。
六、联系方式:
1.******学院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
联系人:李老师、尹老师
电话:******
2.******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中海广场8层805室
联系人:王路、董春丽
联系电话:0531-******
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
******银行济南六里山支行
******有限公司
帐号:************147
联系电话:0531-******
七、质疑方式: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应当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提出,并同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一次性提出。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本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联系方式相关内容、“供应商须知附表”中载明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质疑应在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通过质疑通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质疑函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附:《质疑函要求》)。
5.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学院;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1-******;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中海广场8层805室。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 号),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项目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温馨提示: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财政厅牵头颁发了“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