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行“阳光规划”,增强公众参与,提高规划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操作性,根据《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滨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滨州市BZ-KF-LC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7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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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范围:西起城镇开发边界,东至渤海十八路,南起黄河十二路,北至北海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562.34公顷。
规划目标:******服务中心配套的综合性生活单元。
城乡用地:用地总面积约562.34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562.01公顷,陆地水域0.33公顷。
******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及特殊用地等8个一级地类,13个二级地类,并细化至最小类。
城市设计引导:
(1)景观轴带
突出黄河十五路、渤海十八路及渤海二十一路城市轴线的景观串联作用,打造有序且丰富的景观界面,形成秩序化的城市空间。
(2)景观风貌区
规划区建筑色彩参照《滨州市建筑外立面色彩应用指导手册》执行。
******居住建筑应体现安宁恬静、舒适宜人的总体意象。
服务风貌区:构建商务、商业、公共服务氛围浓厚的分区风貌。建筑形式应简约、大气,以现代建筑风格为主,展示城市形象,活化公共空间。
(3)城市天际线
重点控制沿渤海二十一路、北海大道城市天际线,控制一定范围内背景建筑高度,丰富城市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