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2014年5月17日)、《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鲁政法〔2022〕13号)、******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滨发改投资〔2013〕248号)、《滨州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滨稳发〔2016〕4号)、《滨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滨政法委〔2021〕14号)等文件精神,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滨州市2024年第8批次拟征收建设用地
征地单位:******人民政府
征地内容及规模:此次征地涉及彭李街道南石社区******居),用地面积共计0.8176公顷,其中坑塘水面0.027公顷,其他草地0.4453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3453公顷。
二、项目评估主体和联系方式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六路969号 通讯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渤海十八路滨州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评估。
1、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政府的战略部署、重大决策。
2、是否符合本市、本系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各方利益群体的不同需求,是否考虑了地区的平衡性、社会的稳定性、发展的持续性。
3、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并且有保障,是否能确保连续性和稳定性,时机是否成熟。
4、对所涉及区域、行业群众利益和生产生活的影响,群众对影响的承受能力,引发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前经济发展状况;
(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3)本事项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
(4)本事项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5)对本事项持何种态度;
(6)本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7)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2、方式和截止日期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7日内,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