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DYXCQ[GK]******(1)
二、项目名称: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闽侯县南通镇福通路88-92号
中标价(折扣率):9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评审得分 |
1 | ******有限公司 | 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采购人提前一日将次日所需的食品采购计划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在每日6:30 点前依据采购人需求将食品送到指定地点并进行验收交货,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或随意变更食品,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供应的,应在收到采购人下单起半小时内告知采购人,经许可后方可调整。详见招标文件。 | 中标人的供货质量和配送过程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等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和宁德市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采购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完整、不过期、不变质、不添加任何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添加剂。详见招标文件。 | 1年 | 中标人的供货质量和配送过程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等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招标文件、合同相关条款及采购人使用要求。中标人提供的报告需经采购人验收后使用。服务期间,如发现明显服务质量问题,中标人需立即进行整改,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供应商还要负赔偿责任并按合同有关约定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 96.81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石弟、周维秀、黄雅珠、黄陈春、何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取对象:中标人
收费标准:经与采购人协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的资格性与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北路26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0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禾商务中心12层
联系方式:彭女士 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