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2016〕45******居环境风险中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土壤达标到相关规划用地环境要求方可开发利用。因该地块在用地变更前未对土壤环境情况开展调查工作,所以本次对地块用地开展污染状况补充调查,补充论证地块土壤环境符合现有教育用地要求。因此为了规范开发项目地块,确认地块土壤环境是否符合用地规划,******小学通过询价等工作,最终确定******有限公司开展******小学扩建项目土壤环境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地块名称:******小学扩建项目
用地面积:3667.89m2
地块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杭川镇杭西社区金斗街21号。地块******小学、北至杭头街和金斗街。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7.31429°,北纬27.54349°。
地块规划:教育用地(A33)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分阶段开展。本次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的历史及现状均无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法,并结合地块土壤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结论
形成的主要成果如下:
(1)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地块内历史上无工矿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管网等污染源。地块历史上无供水及排水管网、输油管线、燃气管线等特殊管网通过,不存在管线、沟渠泄露的可能性。
(2)地块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3)调查表明地块周边1km******学校。周边范围内人类活动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均有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其排放的污染物的迁移对调查地块的影响可以忽略;
(4)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对地块内土壤表层样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通过快筛检测表明,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综合结论: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合现场快筛结果,表明******小学扩建项目内及周围区域历史上均无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判断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建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四、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小学
联系电话:******
五、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