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项目名称:住院三部西侧洗衣房拆除平整场地项目
二、谈判项目编号:HQGLC-TP-2025-001
三、谈判项目情况:
(一)拆除内容及工作
洗衣房为单层钢结构板房,建筑面积约580㎡。包括拆除范围内地面以上建筑,拆除至室外地坪,施工作业时对周边路面、管道井等进行保护,不得损坏,洗衣房区域内地面拆除后对裸土外漏区域进行至少15cm厚混凝土硬化处理。并根据拆除范围及边界设置围挡,严格按照滨州市安全文明相关规定,在拆除施工现场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密闭围挡,密闭拆除。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物拆除作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5.具有履行公告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拆除要求
1.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切实拟定拆除方案及成本概算;
2.投标单位自行勘察院内运输路线,结合现有的出入口及运输路线,综合考虑现场围挡、运输车辆荷载大小及现状道路运输情况。根据采购人确认的拆除工程院内运输路线,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运输车辆规格,在运输过程中投标单位需自行考虑保护路面措施,如存在道路碾压、绿化破坏的情况需要恢复原状;
3.含手续办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渣土运输手续办理等工作;
4.在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成交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l47—2004)和拆除施工方案实施拆除作业。进行机械拆除或人工拆除施工时,要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禁止高空抛掷和大面积推倒,严禁立体交叉作业,严禁野蛮施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式。
5.成交单位负责的建筑拆除工程应按照《滨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拆除作业前、作业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洒水或喷淋降尘。
6.遇有大风(4级以上)、雷暴雨、大雾、冰雪等恶劣气候影响时,成交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对拆除建筑及其围护、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地下管线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撤离施工现场人员。
7.拆除完毕后,要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渣土和拆卸物料及时清运,清运建筑垃圾后地面恢复至室外平。建筑渣土的清运处置要严格执行《滨州市城市建筑渣土处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成交单位要在取得城市建筑渣土运输许可证后方可清运。
8.运输建筑渣土的车辆要密闭运输,防止清运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现象,并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到指定地点倾倒。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4日17:00(北京时间)
2.文件递交的时间:2025年3月5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3.谈判时间:2025年3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4.******医院南办公楼318室
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说明:
1.报价资料需包含:公司及项目负责人资质、服务承诺文件、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拆除方案及应急预案、报价表(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供应商廉洁投标承诺书》(见附件)。报价资料须按上述顺序胶装四份(一正三副),否则按照作废处理。
2.本项目工期要求:10日历天,拆除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报名方式:拟参会谈判人需将报名表(见附件)加盖公司公章扫描件发送到******,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信息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